第547章 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
第547章 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从本心上来讲,刘荣倒还真不排斥这种变化。
——如果时机成熟,且真有这么做的可能,刘荣还真不排斥自己,成为华夏历史上最后一位封建帝王。
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: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。
饭,要一口一口吃,路,要一步一步走。
连封建王朝都还没玩儿明白,就要大踏步埋进新时代、新整体,那纯粹就是在自寻死路。
始皇嬴政一统天下,不过是从分封制到封建制的步子迈的大了些,尚且都扯到了蛋,搞得嬴秦二世而亡!
还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,在嬴政那‘震惊历史的一步’的基础上,稍稍退了半步,在历史倒车的油门上轻踩了一脚,才总算是稳住局面,享国两汉四百年。
就更别提在短短六十多年后的今天,在华夏文明才刚步入封建王朝的当下,搞那只存在于理想中的无政府体制了。
但这些话,刘荣没法跟墨家的那些个理想主义者去说——非但说不明白,也必然说不通。
毕竟事涉墨家的学派根基,以及核心理念,单靠刘荣上下嘴皮子一碰,根本不可能让墨家动摇信念。
所以,刘荣得出结论:过去这些年,汉家对待墨家,以及诸子百家当中,其他奇奇怪怪的学派的方式,是对的。
——冷处理。
即不承认你的存在,也不否认你的价值。
不将你视作一个整体的学派,而是只关注你内部的具体个人。
如墨家,汉家从来不在正式场合提及这个学派,也不会在任何行文、诏令当中,引用《墨子》所记载的典故。
但对墨家的成员,尤其是那些技艺高超的墨者匠,汉家则给予其‘官匠’的待遇。
不在乎此人是否为墨家出生,而是和其他所有工匠一视同仁。
工匠技术好,那即便是墨家出生,也同样优待;
技术不好,那即便是再怎么根正苗红,也根本没有特殊待遇。
一切都以技术水平为准,水平高则待遇高。
说白了,就是把墨者当工匠来看待,全然无视所谓的‘墨者’身份,以及墨家作为学派学说存在。
其他学派也差不多。
小说家,汉家也历来是即不承认,也不否认。
加之该学派的成员,大都是有钱有闲的权贵,所以就更不去理会了。
平日里,该学派写点《宫廷秘闻》《太宗秘录》之类的小说读物,汉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在必要时,还会主动找上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,为汉家定制一些正向的,具备统战意义的小说作品。
但要说小说家的执政理念?
别说如今汉室,又或是刘荣了——怕是小说家自己,都早就忘了自己是个正儿八经有理想、有执政理念的学术学派了。
还有几家,也是类似的情况,但混的比墨家、小说家要好很多。
——如农家,已经被无缝衔接进了汉家的官员体制,成为了‘农稼官’为代表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。
再比如阴阳家,以‘观星官’‘卜者’为代表,成为了汉室官方神学部门、天文部门的重要技术骨干。
而在一场失败的实验之后,刘荣对墨家的未来,也已经有了基本的判断。
——让墨家成为秦时的法家、汉初的黄老,亦或是未来的儒家那般的执政学派,显然不可取。
至少在未来千儿八百年内,墨家那套过于先进的力量,还不适合尚处于落后、愚昧时期的古华夏。
但墨家的科学技术,以及‘格物致知’的科学理念,却是刘荣非常赞同,且对华夏文明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价值观。
所以,墨家也没必要,或者说不应该被完全埋没在历史的洪流之中。
不能成为执政学派,又不应该彻底被埋没,自然,就只能和过去一样,以‘工匠’,或者说是工科专业人才的方式继续存在。
说得再直白点就是:墨家的技术很好,对技术和科学的理念、态度也很值得采纳。
但搞政治之类的,墨家还是算了吧。
专业人士就应该专注于本专业,工程师就应该专注于搞工程。
政治这门复杂的艺术,实在不应该让墨家那些极致的理想主义者去插手。
又不是没有别的选择?
法家那些个酷吏,就很好嘛!
横眉冷对千夫指,抗压能力一绝,对上级——尤其是对统治者更是唯命是从。
黄老也不是完全被时代抛弃了嘛!
虽然懒了点,但总归也是一门政治哲学,尤其可取之处。
甚至就连儒家,那也有着相当多值得称道的地方。
比如董仲舒、胡毋生哥儿俩为代表的《公羊春秋》,提倡大复仇,并对大一统、中央集权有着近乎偏执的坚持。
这就很好嘛!
对于知识分子个人来说,学得文武艺,货与帝王家;
对于某个学派政体,以及某个统一政权来说,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——对学派而言,这个政权如何,不外乎一句‘国有道则仕,国无道则隐’。
当然,这里的‘有道’‘无道’,未必是客观现实,而是各学派根据自身的状况,做出主观判断。
大致类似于:一个打压豪强、乡绅的政权,对儒家而言便是‘无道’的,就应该暂时蛰伏,静待时机。
而一个风气开放,法治观念淡薄的王朝,则是法家认知中的‘无道’。
诸如此类。
但对政权而言,又何尝不是如此?
什么诸子百家,什么是非对错——好用就拿来用呗?
至于对不对、该不该之类,只要用着顺手、舒服,便总有办法粉饰。
自有大儒为我辨经嘛~
咳咳咳······
在放弃墨家这个综合性大学派,不再将其视作制衡汉室执政学派的某一方力量之后,刘荣‘三足鼎立’的执政学派制衡方案,无疑便胎死腹中。
黄老死而不僵是既定事实,短期内不会倒塌,也不能倒塌,更是刘荣清晰认识到的。
儒家凭借‘有教无类’而积累的人数优势,以及量变所引发的质变,还有儒家学说本身海纳百川的宏达底蕴,也使得儒家的复兴、显赫,成为了未来必然会发生的事。
一方日薄西山,一方朝气蓬勃。
看上去是新老交替,但刘荣却很清楚:除了这两方,汉室还迫切需要第三方力量,来充当二者之间的缓冲地带,并起到制衡作用。
因为执政学派的交替,其实和王朝更迭一样,往往并不会太过温和。
王朝更迭,兴亡皆为百姓苦。
执政学派的交替也一样——如果单纯是旧的淡退、新的登上历史舞台,那这个过程也同样不会风平浪静。
描述一个非常具体的画面,就不难意识到这一点。
你是一个黄老血官员,在太宗皇帝年间入仕,并在先孝景皇帝年间小有所成,官至千石。
而且,不单你出生黄老,你父亲、你祖父,也都是有名的黄老巨擘。
在精力秦末战国,对华夏文化的全方位洗礼之后,像你这样三代传承的黄老学铁杆知识分子,已经能算作是顽固的黄老世家了。
那么,在当今刘荣这一朝,你,或者说你的家族,乃至于你的子孙后代所面临的问题,就变得有些棘手了。
——儒家愈发强盛,且步步紧逼,很快就会取代黄老学,成为汉家新的执政学派。
而作为旧的执政学派,你们黄老学说的头部代表人物们,不是去了深山老林修仙,就是窝在家里炼制仙丹。
你很痛苦,也很头疼。
因为你很清楚,儒家一旦的是,那就不可能允许你们黄老之士体面的退出历史舞台。
为了加快执政学派的交替,儒家必然会无所不用其极的,将你们黄老之学贬低的一无是处。
甚至于,为了避免黄老学死灰复燃,在未来威胁到儒家‘新执政学派’的地位,儒家还可能会挖掘黄老学的学术根基,将黄老学贬为小说家、纵横家那样的小学,甚至歪门邪道。
具体的体现方式或许是:你所在的部门,空降了一个儒家出身的领导,然后你很快被架空,开始被穿小鞋。
若是情况糟糕一点,甚至可能是某个儒家出身的下属突然冒出来,明明是你下级,却对你颖指气使,原因只是你出生黄老,早晚要被他们儒家所取缔。
在这种时候,如果有个墨家或法家出身的官员,能在你们两方之间充当和事佬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
比如:你出生黄老,你的顶头上司是空间的儒家官员,但他的副手,却是法家出身的积年老吏。
如此一来,你那个儒家出身的领导,就不可能再有精力给你这个黄老学的遗老遗少穿小鞋,而是要专心去和那个法家出身的副官斗法。
若是二者之间的争斗足够激烈,你甚至可能会被那个儒家出身的领导拉拢!
当类似的场景,出现在汉家每一级、每一地的政府部门时,黄老学体面退出历史舞台,就成了可能。
至于替你们黄老学吸引火力的第三方——墨家也好,法家也罢,那就不是你该关心的事了。
他们会成为儒家新的竞争者,和儒家‘竞争上岗’,谁行谁接替黄老学,成为汉家新的执政学派。
而在墨家被淘汰之后,留给刘荣的选择,似乎就只剩下法家一个选项了。
不然呢?
杂家?
还是阴阳家、纵横家?
显然都不合适。
而这,就有涉及到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。
——法家,到底能不能用?
或者说,秦的灭亡,法家的责任到底有多少、占比大不大?
以及,如果汉家也重用法家,那会不会布秦法律严苛过度,导致宗庙、社稷不稳的情况发生?
秦的教训,法家这些年总结了没有、总结了多少,又做出了多少针对性的改变?
这些问题,刘荣都需要仔细斟酌。
对于法家,刘荣的情感倒没有像针对墨家那般复杂。
既没有先帝那样的特殊滤镜,也没有高皇帝、太宗皇帝那样的有色眼镜。
在刘荣看来,法家和墨家、小说家、阴阳家、纵横家一样。
墨家适合搞技术,小说家适合搞舆论,阴阳家适合搞天文,纵横家适合搞外交。
而法家,正如其名:其实就适合专精于法律。
根据现实状况,研究新法也好,在旧有的法律体系框架内,寻求查漏补缺也罢——都是法家擅长,且必然能做好的。
但若要说成为执政学派,主导一个封建王朝的整体大方向,刘荣还是有些无法信任法家。
不单是因为法家的履历上,有‘暴秦’这个无论如何都洗不掉的污点,也同样是因为法家的治世哲学,实在很难让刘荣沟通。
后世有这么一种说法。
商鞅,李斯,董仲舒三贼,接替完成了华夏统治者对华夏底层民众的愚化、奴化,让华夏底层民众再也抬不起头,只能世世代代接受统治者的压迫。
这个说法固然偏激,但既然能出现这种说法,就说明其中,也未必完全没有可取之处。
而这其中,最为核心的论点,便是法家对底层民众的治理方式,是存在极为严重的漏洞的。
——人,不是牛羊牧畜。
不是你说往哪干赶就往哪赶,你说宰了吃肉就宰了吃肉的。
尤其是在‘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’的华夏,统治者和底层民众的关系,是几乎不可能以绝对支配权,长久、稳定的存在的。
偏偏法家就是这么想的,也恰恰是这么做的。
将百姓视作牛羊,甚至是奴隶,认为百姓应该无条件遵从统治者的支配,且无论如何,都绝对不应该反抗?
如果说,墨家想要达成的‘大同世界’是理想化,那法家所追求的这个远大目标,便堪称是幻想了。
人有七情六欲,故而为人。
秩序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,但秩序的出现,本身就是大多数人一致认同,能为大多数人带来好处的,公约兴致的协议;
而非少数人认同,只能给少数人带来利益、损害大多数人利益的条令。
诚然,封建时代的法律条令,本质就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剥削工具。
但如果做的太过,如果完全照顾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——甚至连大多数人的感受都照顾不到,那就别怪再冒出来个某胜某广,从鱼肚子里掏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了。
(本章完)